全民关注的邯郸杀害同学案也终于出结果了。
大家怎么看那三个杀害同学的未成年(nián)判决结果呢?
他们三个人,一个无期徒刑,一个12年(nián),还有一个不(bù)受刑事处罚。
看到结果,心里有点难过。
从个人角度来讲,我真的觉得这三个人是赚了。
他们杀害那个孩子的手段,是多么的残忍啊!
我一直希望这种残忍的杀人犯,不(bù)管年(nián)纪大小,都一定要有那种“杀人偿命、天经地义”的报应。
可是判决走的是司法程序,而不(bù)是个人情绪。
就像韩剧《少年(nián)法庭》中的那段台词:
“他们有错却可以重新改过,重新做人。我没错却要长眠于此,如果要给他们一次重来的机会,那谁还我一个活着的机会呢?”
这句话对被杀害那个孩子来说是不(bù)是也是这个道理呢?
而且,我很担心,这样的结果到底能不(bù)能对那些坏孩子,严重的校园霸凌者,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呢?
希望可以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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