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平安北京朝阳发文,公共停车位因前车不规范停放影响同行人停车,李某某借着“酒劲”踢车门、抠车标、踹掉反光镜……升级成砸车毁财违法犯罪行为。
近日接“朝阳群众”报警一男子在八里庄附近某路旁踢踹车辆,警方依法进行了调查(chá),嫌疑人李某某(男,28岁)对自己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目前该人已被朝阳分局依法刑(xíng)事拘留。同时针对被砸车主杨某占道停车的违法行为,朝阳交通支队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据了解,李某某即演员李明(míng)德。此前,据媒体报道,李明(míng)德砸车后不认賬(zhàng),车主称“刑(xíng)警已将李明(míng)德抓获”。
转自 | 潇湘晨报
来源:南国今报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百度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